習近平在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上強調要牢固樹立并切實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綠色發展理念作為五大發展理念之一被提出,表明習近平對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過程中的生態問題有了新的認識,對未來我國經濟發展、社會建設有了新的思考。
同時,習近平綠色發展理念將為治理我國的生態問題、改善民眾的生存環境、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科學的理念指導和政策的支持。
一、習近平綠色發展理念提出的背景
面對不斷惡化的生態環境,國際和國內社會日益重視對其保護,習近平的綠色發展理念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提出來的。
(一)國際社會對環境問題的持續關注引發世界各國對環境問題的重視
工業革命時期,由于走了一條黑色發展的道路,出現了一系列直接威脅人類的生存和發展的生態失衡、環境污染、資源短缺、人口爆炸等生態危機問題。面對全球日益嚴重的環境狀況,國際社會對其給予持續的關注,環境問題從而引發社會各國的重視。
20世紀中期興起的生態運動喚醒了人們的環境保護意識。20世紀60年代,由于人類不合理的生產和生活方式造成全球變暖、大氣污染、森林銳減、物種喪失,逐漸把人類自身置于危險的生存困境之中。在這樣的背景之下,以羅馬俱樂部的誕生為標志的西方生態運動開始崛起。它關注人類未來,譴責資本主義對自然界的掠奪,批判資本主義發展的反人道、反自然傾向,主張維護生態平衡,反對經濟無限增長,要求實現社會平等、社會正義和基層民主。在生態運動的影響下,一些國家民眾的環境意識開始覺醒,積極參與生態運動,導致生態運動發展成為聲勢浩大的群眾性運動,從而引起了國際社會的高度重視,環境保護具有了世界意義。特別是20世紀70年代以后,隨著生態運動的高漲,各式各樣的民間生態組織如“未來綠色行動”、“綠色政治協會”、“綠色—生態聯盟”、“綠色和平”等紛紛涌現,一些國家的綠色組織組成綠色政黨,以生態學主義哲學為理論基礎,主張保護環境、實現生態平衡,開始登上世界政治舞臺,環境保護問題進入各國執政黨的視野和發展戰略中。
21世紀初,新的綠色發展理念和發展模式被提了出來。2002年,約翰內斯堡可持續發展問題世界首腦會議之后,國外學者開始積極探索綠色發展道路,提出一些新的發展理念和發展模式。
2003年“低碳經濟”作為一個具有經濟前沿性的概念被提了出來。在英國的白皮書《我們能源的未來:創建低碳經濟》中強調低碳經濟的目標是在不影響經濟發展的前提下,通過各種措施減緩氣候變化,促進人類的可持續發展。愛德華·B·巴比爾(Edward B.Barbier)指出“低碳革命”作為全球綠色新政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各國經濟發展的重要因素[1](P74)。2005年“綠色增長”概念在聯合國亞太社會第五屆亞太環境與發展問題會議上被提了出來,強調綠色增長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關鍵戰略。2002年萊斯特·布朗(Lester Brown)強調應放棄以高碳化石能源和線性經濟的物質過程為特征的“A模式”,走以低碳可再生能源和物質再利用為特征的“B模式”[2](P1)。這些新的發展理念和發展模式為人們繼續保護生態環境提供了思想源泉。
國際社會強化了人們共同保護環境意識。2013年在波蘭華沙召開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并通過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提出面對全球氣候變化問題,要全面控制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排放,積極應對全球氣候變暖給人類經濟和社會帶來的不利影響,提倡積極開展國際合作。同年,羅馬俱樂部也發布《2052:未來四十年的中國與世界》報告,就自然資源、經濟、能源、氣候、城市化等細節問題進行了闡述,對未來40年世界宏觀經濟的可能發展方向進行了趨勢預測,為全世界的人們導向一條通往未來的現實之路。特別是2015年,聯合國發展峰會在紐約聯合國總部舉行,通過了《2015年后可持續發展議程》,把環境可持續發展作為重要的專題進行討論,積極推進在地球上創建人與自然和諧的共同家園。
(二)國內對環境問題的重視推進了綠色發展理念的提出
在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前,由于我國在工業建設方面選擇了優先發展重工業的戰略,導致我國面臨資源、能源的大量浪費,環境的嚴重污染和人均水資源、能源資源、礦產資源銳減等問題。面對這樣的現實狀況,國內社會給予環境保護巨大的重視。
一是我國制定了一系列環境保護的法律和政策。在法律方面,1973年在北京召開了第一次全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制定了中國第一個環保文件《關于保護和改善環境的若干規定》,中國的環境保護開始進入新的歷程。隨后,在1979年9月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試行)》,為我國環境保護奠定法律基礎。在政策方面,1983年在第二次全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上把環境保護確定為基本國策。1992年頒布了《環境與發展十大對策》,首次宣布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1996年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九五”計劃和2010年遠景目標綱要》中,把可持續發展作為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指導方針。2013年為改善我國嚴重的空氣質量問題,開始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希望到2017年,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顆粒物濃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優良天數逐年提高。2015年為改善我國的水環境治理,發布實施了《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希望通過制定本行動計劃切實增強國家的水污染治理力度,保障國家水安全。這樣,我國的環境保護就有了法律和政策的保障。
二是提出了影響深遠的環境保護理念。2002年可持續發展問題世界首腦會議之后,中國作為世界上負責任的大國,開始大力推進本國的環境保護工作。2003年胡錦濤提出了“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科學發展觀,強調要統籌好城鄉、區域、經濟社會、人與自然、國內和對外開放的發展,為實現“自然—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創造條件。2005年胡錦濤把人與自然和諧相處作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并指出我們所要建設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應該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這為我國選擇符合國情的可持續發展道路指定了方向。2006年在中國第十六屆五中全會上,把“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作為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的一項戰略任務正式確定下來,為根本解決環境問題提供了一種整體性的思維方式。特別是黨的十八大提出,“把生態文明建設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各方面和全過程”[3],生態文明建設納入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之中。這樣,我國的環境保護理念為推進環境保護工作持續發展提供了保障。
二、習近平的綠色發展理念的形成習近平的綠色發展理念不是一蹴而就的,其有一個不斷發展的形成過程,大體來說它經歷了萌芽、發展和成熟三個發展階段。
(一)習近平綠色發展理念的萌芽
習近平綠色發展理念的萌芽與其在基層生活和工作有著密切的關系。1969年~1975年,習近平在插隊的過程中,面對梁家河地處陜北高原地區溝壑林立、土質疏松、雨水缺乏、植被稀少的狀況,百姓生活在靠天吃飯、遍地黃沙的惡劣自然生態環境之中的現實,習近平帶領全村社員在1975年建成了陜西省第一口沼氣池,解決了民眾的現實生活問題,改變了當地百姓的生產方式。這次建設沼氣池的行動是習近平第一次綠色實踐,為綠色發展理念的萌芽奠定了實踐基礎。隨后,在1982年~2002年間,習近平在河北省和福建省生活和工作時,在探尋經濟發展路徑的過程中開始把環境問題考慮在內,習近平綠色發展理念開始萌芽。在河北省工作期間,習近平為改變河北正定縣“高產窮縣”面貌,在1984年提出發展“半城郊型”經濟的路子,提倡建立合理的、平衡發展的經濟結構,“從而把我縣建設成為一個具有多種生產門類,能滿足多種目標要求,物質循環和能量轉化效率高,生態和經濟都呈良性循環,商品經濟占主導地位,開放式的農業生態—經濟系統”[4](P124)。在福建工作期間,為改變閩東地區的貧困狀況,習近平提出要走能夠實現經濟、生態和社會效益統一的林業和大農業發展的路子。習近平指出,“從一般意義上來理解,林業有很高的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比如森林能夠美化環境,涵養水源,保持水土,防風固沙,調節氣候,實現生態環境良性循環等,從特殊的意義上理解,發展林業是閩東脫貧致富的主要途徑”[5](P83)。而大農業是一種向多功能、開放式、綜合性方向發展的立體農業,“過去也講農林牧副漁全面發展,但不是講究他們之間互相聯系,相互促進,追求的只是單體的經濟效益?,F在講綜合發展,則是要提倡適度規模經營,注重生態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統一,把農業作為一個系統工程來抓,發揮總體效益”[5](P84)。
(二)習近平綠色發展理念的發展從2002年習近平在浙江省工作到十八大之前,是習近平的綠色發展理念發展時期。
2002年~2007年,習近平在浙江省工作期間,為落實我國的經濟與社會發展戰略,開始積極推進浙江生態省建設。習近平希望,“經過20年左右的努力,……把浙江建設成為具有比較發達的生態經濟、優美的生態環境、和諧的生態家園、繁榮的生態文化,可持續發展能力較強的省份”[5](P85)。由此,2002年習近平在浙江省委第十一屆二次全體(擴大)會議上提出了建設“綠色浙江”的目標任務,希望努力保持人口、資源、環境與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2003年8月,習近平在浙江生態省建設動員大會上提出要構建五大生態建設體系即生態環境體系、自然資源保障體系、生態經濟體系、人口生態體系和能力支持保障體系。2005年習近平在浙江全省循環經濟工作會議上提出:“大力發展循環經濟,轉變增長方式,建設資源節約和環境友好型社會是我們發展的唯一出路。”[6]2006年在浙江省第七次環境保護大會上提出了“破壞生態環境就是破壞生產力,保護生態環境就是保護生產力,改善生態環境就是發展生產力,經濟增長是政績,保護環境也是政績”[7](P190)。與此同時,習近平也積極闡述生態建設思想和措施,提出了很多著名的論斷。2003年在《生態興則文明興》一文中,習近平提出了“生態興則文明興,生態衰則文明衰”的著名論斷。2004年,在《既要GDP,又要綠色GDP》一文中,習近平提出“既要GDP,又要綠色GDP”,既要眼前利益,更要考慮長遠,承擔起積極推進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重任。2005年在《綠水青山也是金山銀山》一文中,習近平提出了“兩座山”理論,強調既要綠水青山,又要金山銀山。這樣,習近平的綠色發展思想在推進浙江生態省建設過程中迅速發展。
(三)習近平綠色發展理念的成熟
十八大以來是習近平的綠色發展理念成熟時期。2013年,習近平為保護生態環境發表了一系列講話,幾乎涉及生態環境的方方面面。在“增綠”方面,習近平提倡要堅持全國動員、全民動手植樹造林,增強全民愛綠植綠護綠意識;在保護生態文明建設的空間載體方面,習近平提倡要整體謀劃國土空間開發;在保護海洋生態環境方面,習近平提倡海洋開發方式向循環利用型轉變;習近平還提出要節約資源、實施重大生態修復工程、完善經濟社會發展考核評價體系等一些保護生態環境的措施。2014年由于大氣污染問題特別是霧霾問題引起了全社會的關注,習近平開始在“護藍”上下功夫,希望APEC藍能夠保持下去。習近平提出要控制PM2.5,應對嚴重的霧霾污染、改善環境質量;還提出啟動大氣污染防治機制,擴大環境容量生態空間等。2015年習近平關注的重點是正確處理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的關系。習近平強調我國的發展,既要看速度,也要看增量,更要看質量,發展既要尊重經濟規律,更要遵守自然規律,應把生態文明建設融入經濟社會發展的各個方面。由此,習近平提倡要發展“美麗經濟”,要把協調發展、綠色發展落實到位,要實現綠水青山和金山銀山的雙贏。
三、習近平綠色發展理念的主要內容
習近平綠色發展理念是在國際社會和國內社會保護環境氛圍的影響下,在借鑒國內外綠色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經驗的基礎上,在地方和中央施政及實踐的過程中發展起來的。習近平綠色發展理念在黨的十八大提出時已經成為成熟的理念,其蘊含著豐富的內容。
(一)綠色發展理念的兩大價值目標:惠民、富國習近平認為綠色發展與民生福祉相連,也與我國經濟可持續發展有著必然的聯系,提出了綠色惠民和綠色強國的兩個價值目標。
一是綠色惠民。習近平在堅持馬克思的人的全面發展思想和我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宗旨的基礎上,本著對人民群眾和子孫后代負責的態度,提出了綠色惠民的價值理念。習近平指出“環境就是民生”[8],“良好生態環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9]。為實現綠色發展普惠民眾,習近平提出“要堅持全國動員、全面動手植樹造林”[10],使植樹造林成為最普惠民生工程;“要科學布局生產空間、生活空間、生態空間”[11],使良好的生態環境成為人民生活質量的增長點;“要把環境治理……作為重大的民生實事緊緊抓在手上”[12];還要“為人民提供更多優質生態產品,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13],讓良好的生態環境成為老百姓健康生活的基礎。由此,習近平本著對人民群眾、對子孫后代高度負責的態度提出的綠色發展理念能為人民創造良好生產生活環境。
二是綠色富國。習近平強調要“牢固樹立保護生態環境就是保護生產力、改善生態環境就是發展生產力的理念”[14]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思想,綠色富國作為另一價值目標被含蓄地提了出來。習近平的“綠色強國”理念一方面符合馬克思主義的生產力理論。馬克思主義認為生態環境是自然生態力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生產力的屬性。另一方面也是我國發展經濟的需要。發展是我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也是富國強民的重要手段。良好的生態環境既是綠水青山,也是金山銀山,是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基礎。為實現綠色強國的價值目標,在修復長江的生態環境時,習近平就提出“有條件的地區率先形成節約能源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產業結構、增長方式、消費模式,真正使黃金水道產生黃金效益”[15]。在促進東北老工業基地的復興時,習近平提出要“推進清潔生產,擴大綠色植被,讓天更藍、山更綠、水更清、生態環境更好”[16]。在促進長江經濟帶的發展時,提出要“保護生態環境、建立統一市場、加快轉方式調結構”[15]。
(二)綠色發展的三大路徑:循環發展、低碳發展、安全發展為改變傳統“黑色發展”的方式,走新型的綠色發展道路,習近平提出了三大綠色發展路徑。
一是發展循環經濟。在浙江工作時,習近平就曾指出發展循環經濟能從根本上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在2010年的博鰲亞洲論壇上又強調要發展循環經濟,保護生態環境。在十八大后,為推進循環經濟發展,習近平提出要“加快建立循環型工業、農業、服務業體系,提高全社會資源產出率”[17]。同時認為循環利用是朝陽產業,能變廢為寶,處理好廢物的綠色回收利用,把放錯位置的資源再歸位,提出要“實施循環發展引領計劃,推進生產和生活系統循環鏈接,加廢棄物資源利用”[18]等,總之,希望通過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改變傳統經濟的單向過程,促進我國經濟在生產、流通、消費等環節實現減量化、再利用和資源化。
二是低碳發展。2015年習近平在出席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時曾承諾中國將爭取盡早實現203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的目標。
為此,在十三五規劃綱要中提出要“堅持減緩與適應并重,主動控制碳排放,落實減排承諾,增強適應氣候變化能力,深度參與全球氣候治理,為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做出貢獻”[18]。為加快推進國內綠色低碳轉型,習近平提出“推進工業、能源、建筑、交通等重點領域低碳發展”[18],以實現對主要行業、部門碳排放量控制;為實現控制碳排放量的總目標,習近平還強調要推動建設全國統一的碳排放交易市場、完善碳排放標準體系、積極構建碳排放的制度體系等。
三是安全發展。習近平認為生態安全是我國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我國經濟、政治、社會安全的基石。為維護生態安全,我國劃定了“森林紅線”、“耕地紅線”、“濕地紅線”等。“‘生態紅線,是國家生態安全的底線和生命線,這個紅線不能突破,一旦突破必將危及生態安全、人民生產生活和國家可持續發展”[19](P126)。為了維護生態紅線,習近平提出要“牢固樹立生態紅線的觀念”[20](P209)。在生態環境保護問題上,堅持生態底線觀,改變傳統征服和支配自然的生態觀,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和保護自然的生態觀。要“筑牢生態安全屏障。堅持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實施山水林田湖生態保護和修復工程,開展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完善天然林保護制度,開展藍色海灣治理行動”[21]。
(三)綠色發展的三大保障:制度、法治和科技綠色發展是我國經濟發展和時代變化的必然選擇。為推進綠色發展順利實施,習近平提出了三大保障措施。
一是制度和法治保障。習近平曾指出:“只有實行最嚴格的制度、最嚴格的法治,才能為生態文明建設提供保障。”[22]目前,我國在生態環境保護過程中確實存在著體制不完善、機制不健全、法治不完備等問題,由此,為綠色發展提供制度保障,習近平提出要完善經濟社會發展考核評價體系,不再以GDP來論英雄;提出要建立責任追究制度,防止不考慮生態后果盲目決策的行為;建立健全資源生態管理、環境管理制度,強化制度的約束作用。在《十三五規劃綱要》中又強調要完善保護生態環境的管理制度、生態補償機制、成效掛鉤機制等。為綠色發展提供法治保障,習近平提倡要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為綠色發展提供法治的環境;要樹立綠色法治思維,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謀劃綠色發展;在《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強調“建立健全自然資源產權法律制度,完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方面的法律制度,制定完善生態補償和土壤、水、大氣污染防治及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等法律法規”[22]等。
二是科技保障。習近平認為綠色科技是保護環境的技術途徑,是建立可持續發展的必由之路,提出“要加快開放低碳技術,推廣高效節能技術,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比重,為亞洲各國綠色發展和可持續發展提供堅強的科技支撐”[23]。目前,我國經濟的發展依然依靠的是資源要素投入和規模擴張方式,科技在其中所占的比重相對較少,這種經濟發展方式不利于我國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所以,2016年在科學技術大會上,習近平強調“生態文明發展面臨日益嚴峻的環境污染,需要依靠更多更好的科技創新建設天藍、地綠、水清的美麗中國”[24]。通過綠色科技創新,大力發展綠色技術,才能真正提高資源利用率和社會生產率,減少污染物的排放,實現經濟社會的綠色發展。
綜上所述,在國際、國內重視環境保護大趨勢的影響下,經過萌芽、發展和成熟過程的習近平的綠色發展理念包含惠民、強國的發展理念,循環、低碳和安全的發展路徑,制度、法治和科技的保障措施??梢钥闯?,習近平綠色發展理念繼承和發展了馬克思主義生態文明思想,豐富和完善了馬克思主義理論寶庫,同時也為我國經濟、社會、政治等創新發展、協調發展、開放發展、共享發展奠定了基礎,為建設富強、文明、民主、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中國提供了保障。
參考文獻: